北京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关于申领导游身份标识的通知


发布日期:2018-07-26

北京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关于申领导游身份标识的通知


北京市各旅行社、导游分会:

根据《旅游法》《导游人员管理条例》《导游管理办法》,现将申领导游身份标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申领条件

在北京市已换发电子导游证的导游。

二、申领时间

北京市各旅行社所属导游于2018年5月2日至7月31集中申领。

导游分会所属导游于2018年8月1日至10月31日集中申领。

三、申领流程

(一)在北京市已换发电子导游证的导游,申领导游身份标识,首先向所属旅行社或导游分会提出申请。

(二)导游向所属单位申请后,登录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http://jiangguan.12301.cn进入“导游入口”上传以下信息。

1.旅行社所属导游在“合同管理”中上传加盖公章的有效劳动合同原件。

2.旅行社和导游分会导游,填报个人信息为大专(含)以上学历的,应在“学历证书管理”中上传学历证书原件和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》,此表可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并打印。

3.旅行社的备案领队应在“语言证书管理”中上传语言能力认定证书,认定标准见附件(持有外语类导游员资格证书的领队及2013年前考取领队证的人员除外)。

(三)旅行社和导游分会登录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进入“旅行社和行业组织入口”,打开导游证申请栏,选择导游信息查询,分别在“查看合同”、“查看学历证书”、“查看语言证书”中,对本单位导游提交的信息进行审核,确保信息的真实有效,并将审核合格人员名单汇总,每月申报一次,发送到邮箱:dysfbs@126.com。文件名称为,XX旅行社为XX等XX名导游申领导游身份标识。

(四)市旅游委审核申领名单后,将申领合格人员名单回复至各单位发送申请的邮箱。各单位于接到回复邮件之日20个工作日后,派单位专办员携带单位介绍信、邮箱回复的邮件截图打印件(加盖公章)、申领人的《导游员资格证书》和《导游员等级证书》原件,到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市旅游委窗口统一领取导游身份标识。

四、申领地点

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号,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一层B区2号窗口。

五、导游身份标识等级变更、增加语种、姓名变更、丢失、折损申领办法

(一)导游身份标识等级变更、增加语种、姓名变更时,导游进入“导游入口”,在“基本资料修改”中,完成相关信息的变更。网上信息变更后,可以重新申领导游身份标识。申领流程与导游身份标识申领流程相同,由单位专办员统一办理。等级变更领卡时还需要提交《导游员等级证书》原件和原导游身份标识;增加语种领卡时还需要提交新语种《导游员资格证书》原件和原导游身份标识;姓名变更领卡时还需要提交原导游身份标识。

(二)导游身份标识丢失和折损补办流程与导游身份标识申领流程相同,由单位专办员统一办理。丢失补办领卡时还需要提交在省级以上报纸刊登的挂失声明;折损领卡时还需要提交损坏的导游身份标识。

(三)导游员单位变更不需要更换导游身份标识。

六、严格遵守申领导游身份标识的工作纪律

在申领导游身份标识的过程中,任何单位不得向导游收取或变相收取费用。旅行社和导游分会要认真做好导游信息材料的审核,确保导游填报的信息真实有效。在申领导游身份标识过程中,出现篡改信息、玩忽职守等情形的,将予以严肃处理,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。

七、联系方式

政策咨询:89150084、89150048、89150051

技术咨询:  65950283

导游分会:83494675、83494612

导游分会所属导游请关注分会的相关通知。


附件:领队人员语言能力等级认定**要求的细化标准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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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京市旅游发展委员会

2018年4月28日



2018年全国导游资格考试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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